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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推荐市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会员的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和技术支持作用,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决定要建立“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托我会推荐专家人选,请各会员单位积极推荐把符合以上条件的专家人选,于3月25日前将填好并盖章后的推荐专家名单表和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两份)报送我会,联系人林蓉,联系电话5030100,并将电子版发送协会邮箱(邮箱sphyxh@126.com),我会再汇总上报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详细情况如下,推荐表请下载。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人选的函

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区食安办,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协会:
    为切实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和技术支持作用,我办决定建立“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库”,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及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主要为我市以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一是研究、制定、论证食品安全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应对和处理重大、疑难、有争议的、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及时评估和科学判断食品安全形势;四是论证相关食品安全项目;五是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监管人员的培训等。
     二、 被推荐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
(三)承担市级以上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等科研相关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四)在全国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等职位的专家。在全省或全市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专家;
(五)《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法律专业专家。
  注:第一、二条为必备条件;第三、四、五条为可选条件,具备其中一条者优先选择。
   三、 专家的推荐和确定
请各区食安办、食安委成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协会各推荐本系统、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人选,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专家名单表(附件1)和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送我办。
我办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组织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遴选,最终确定进入市食品安全专家库的专家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聘书;同时,我办将根据专业、资历、工作需要等从专家库中选取若干专家成立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联系人:曾建民         电话:0592-5302757
    传真:0592-5302758    电子邮箱:xmfjspb@126.com
    附件1: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推荐名单表
    附件2: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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