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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由商务部主办的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简称2013加博会)将于6月19-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该展会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和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支撑平台、产业聚集提升的交流平台、贸易均衡发展的促进平台。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展会面积和展区设置
展会规划展览面积7.6万平方米,展位数3400个;设置家电电子、礼品饰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食品饮品、文体玩具六大消费品展区,以及精品馆、采购洽谈区、设备和元器件专门展区,共九大展区。其中申请精品馆展位(附件1:2013“加博会”精品馆产品申报表)要求: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或在行业重要评选活动中获奖;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工艺品及赠品。欢迎企业、研发机构及专业院校、工业设计机构、商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二、专题及配套活动
展会期间,将举办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研讨会、产品购销对接活动、零供对话会、采购年会等专题活动,展前组织产销对接,内销实务培训等配套活动,丰富展会内容。
三、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
(一)展位安排。展会安排3400个标准展位(附件2:标准展位(3X3平方米)基本配置)。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6个展位。
(二)参展费用。
1、参展展位费。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此届博览会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
2、展位特装费。展会提倡参会企业进行展位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3、其他费用。参展企业往返及在东莞的食宿行费用自理。东莞市政府将推荐部分限价酒店和宾馆,具体名称、地点、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
四、申请流程
参展企业须向我局加工贸易处提交申报的电子资料(附件3:2013“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经加贸处初审、汇总后,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将得到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
欢迎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向我局加工贸易处报名参加加博会
(联系人:郑瑾  联系电话:5302559  邮箱:mfj_zj@xm.gov.cn)
 

                    厦门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处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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