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关于积极推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食品公司: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适应政府采购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本行业专家的积极作用,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和廉洁、高效,特在本市食品行业企业中公开推荐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专业
食品(含粮食、饮料等,目录级010607)
具体专业说明请登录www.xmzfcg.gov.cn(厦门市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选聘条件
1、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年龄在63周岁以下(1950年7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3、资格要求(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即可):
(1)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2)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2年且具备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2年的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4)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5年的副处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和正科级干部。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选聘程序
1、符合以上选聘条件,有意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和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须先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填写专家注册信息报市财政局初审通过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打印专家登记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送我会签署推荐意见并集中报送市财政局。
网上集中注册时间:2013年7月25日-8月2日。
网上注册地址:www.xmzfcg.gov.cn
2、登记表打印签章后,申请人将资料提交至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提交的资料包括:专家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职称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两寸彩照两张;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资料提交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9日
资料提交地址: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1201室
3、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条件的,予以颁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专家本人应及时携带证书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楼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采集指纹,以备本人参加评审时进行身份验证。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聘任为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要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所提供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负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专家资格并通报批评。
2、经审核取得《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的专家,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并须在评审前签署廉洁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评审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每两年复审一次,逾期未办理复审的,将自动丧失评审专家资格。
如贵公司有任何问题,可联系:
厦门市财政局:联系电话:5398219、5398217。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综合事务部:
联系电话:5030100,5030520。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2013年7月25日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