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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关于倡导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厦门市 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厦委办发 〔2017〕的有关部署要求,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我会倡导食品行业企业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深入推进垃圾不落地、“门前三包” 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
主要有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 (宝石蓝色):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主要包括: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2、厨余垃圾 (绿色):指居民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  主要包括 :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  骨头等。  
    3、有害垃圾 (红色):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的垃圾。主要包括: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  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4、其他垃圾 (橘黄色):除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  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  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  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  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二、垃圾分类环节  
生活垃圾根据不同类别,在投放、收集、转运、处理 “四个  环节” 中采取不同的处理流程。
    1、可回收物→可回收物垃圾桶→回收系统→可回收物分拣厂→  再生资源企业
    2、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桶→收集运输系统→厨余垃圾处理厂→  沼气、肥料  
    3、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垃圾桶→收集运输系统→危险废物处理  厂→无害物质  
   4、其他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桶→收集运输系统→焚烧发电→填  埋处理  
   请各会员企业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要做好宣传和指导,引导员工及家庭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共同缔造美丽厦门、美丽家园。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2017年 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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