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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诚待您的加入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是在安徽省省委、省政府振兴皖北的战略部署下,依托京沪高铁宿州东站规划建设的一个园区。2012年1月18日,园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马鞍山、宿州市合作共建,独立运作,享受省级开发区政策。区内六维交通体系四通八达,京沪高铁纵贯南北,宿淮铁路横跨东西,高铁集群化效应日益显现。
2015年宿马园区被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称号,主要致力于农产品食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智能终端等产业发展。至2018年,规上企业发展34家。
    宿马园区具有土地指标单列、税收留成比例高、市级审批权限等政策优势,省财政、马鞍山财政、宿州市财政每年分别投入2亿元,连续10年共计60亿元用于园区基础建设和支持产业发展;具有京台高速、泗许高速、京沪高铁、宿淮铁路等交通优势,乘坐高铁1小时可达合肥、南京,2小时可达上海、济南,3小时可达北京、武汉;具有土地成本低、综合物流成本低、劳动力成本低等成本优势。
在招商方面,园区为企业提供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惠政策
园区工业土地挂牌价格为105000元每亩。根据项目贡献度大小园区给予一定数额的产业扶持资金,亩均税收达到5万元每年可以给予每亩7.5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亩均税收超过10万元每年的可以给予每亩8.5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
产业扶持资金的奖励按照项目施工至建施总平面图中标注的±0.000的标高、项目主体厂房封顶、产品下线三个节点分别按总额的40%、30%、30%兑现到位。
二、税收优惠政策
项目投产之日起5年内,园区以投资企业在宿马园区缴纳的完整年度税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园区留成部分为参照标准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前三年按照参照标准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照参照标准的50%给予奖励。
三、设备补贴政策
企业新购置生产性设备,园区给予企业10%的设备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厂房租金补贴政策
对入驻园区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满足园区约定税收(按企业占用面积约定税收)后,第一年补贴3元∕㎡/月,第二年补贴2元∕㎡/月,第三年补贴1元∕㎡/月。
五、厂房回购政策
自入驻之日起5年内,企业回购园区标准化厂房,企业在5年内实际缴纳的厂房租金可以抵作厂房回购款。

新城建设也必将孕育诸多发展机遇,我们诚邀各界领导与各地客商前来园区考察,建立合作关系,投资园区、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欢迎致电:18355771580,13605572358,0557-2666172 
联系人:李先生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投资促进部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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