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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食用调和油须是这个统一名称,望周知!

    时间:2018-12-22 10:1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672 原文

橄榄调和油、大豆调和油、玉米调和油、核桃调和油…超市里琳琅满目的食用调和油是否让你眼花缭乱、难以选择?今后你无需再为此烦恼。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18年12月21日(今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需统一用“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然后在配料表中可注明橄榄油、大豆油的比例。食用调和油的配比将对消费者“透明”,到底掺了什么油,比例是多少,消费者只要看标签即可明白。
 

 
  在新国标公布之前,调和油市场长期缺少行业规范,部分厂商以配方保密为由以次充好;调和油因含有花生、橄榄等字样,身价往往高于其他食用油产品。然而,这些品类中究竟含有多少花生油、橄榄油,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个谜,让不少消费者花了高价钱,买了“糊涂油”。
 
  如今,新国标正式实施,食用调和油配方将被强制公开,让消费者买油心中有数,明明白白“吃油”。新国标规定,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对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可以选择在食品标签、随附文件、说明书、合同或文件中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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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要求食用植物油的名称应当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随着新国标的实施,行业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有效保障,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包装上的标注选购所需的食用油。
日期: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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