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补充剂的安全和功能评价主要由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具体监督管理由欧盟各成员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2002/46/EC《关于食品补充剂的成员国相似法案》是欧盟食品补充剂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该法规规定了可用于制定食品补充剂的营养物质清单及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标签内容标识要求等。各成员国应确保只有符合指令制定相关要求的食品补充剂产品才可以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欧盟涉及食品补充剂的其它法规还包括(EC) No 1925/2006 《关于食品中添加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特定成分的法规》、(EU) No 1169/2011涉及食品标签要求、(EC) No 1924/2006《食品营养与健康声称》等。对于食品补充剂的市场准入,(EC) No 1925/2006《关于食品中添加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特定成分的法规》中规定对食品补充剂产品实施注册制度,欧盟成员国监管部门必须将强制添加的维生素和矿物质等产品的现有国家规定上报欧盟委员会,并向欧盟通报该国食品补充剂产品的最新预警信息等内容。
加拿大与保健食品类似的产品称为自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NHP),这类产品受加拿大卫生部下属的自然和非处方健康产品管理局(NNHPD)监管,该局负责包括自然健康产品在内的非处方和消毒剂药物的监管。《自然健康产品条例》对自然健康产品的定义为:附表1所列的物质或所有药物成分均为附表1所列明物质的物质组合物,是一种顺势疗法药物或传统药物,该类产品的功效主要包括诊断、治疗、减轻或预防人类的疾病,恢复或纠正人体的器官功能;或改变人体的有机功能等。
在俄罗斯联邦,保健食品被称作“生物活性添加剂(ВАД)”,关税联盟食品安全通用技术法规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中对该类产品的定义为:天然的和(或)具有天然生物活性的物质,以及打算与食品同时使用或存在于食品中的益生菌微生物。俄罗斯对生物活性添加剂的监管较为严格,主要由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及85家地方分局对该类产品的注册(包括进口注册)、生产、流通及处置进行监管。涉及生物活性添加剂注册及流通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第52-FZ号联邦法《人口的卫生和流行病学福利》;第29-FZ号《食品质量与安全法》;关税同盟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卫生及流行病学条例2.3.2.1290-03《生物活性添加剂的生产流通管理卫生要求》等。
关税同盟TR CU 021/2011《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中第24条明确要求:生物活性添加剂必须经过国家注册后方可上市流通,各成员国应指定专门的国家机构负责该类产品的注册管理工作。在俄罗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负责该类产品的注册。生物活性补充剂的注册成本取决于产品的来源及注册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