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2016-04-19 09:26:56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6年4月13日,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发布《家禽分类》最终法规,修改“烤食”或“烤鸡”的定义和标准。最终法规删除了“烤鸡”的鸡龄最少在8周以上的标准,将即烹食品(RTC)屠体的重量从5磅增加到5.5磅。 该最终法规是对2015年8月19日发布的法规提议草案的定稿,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6-04-13/html/2016-08488.htm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