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日本新制定食品添加剂亚硒酸钠的使用限量

    2016-09-29 16:14:42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阅读次数:2次
2016年9月2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表告示(生食发 0926第3号),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亚硒酸钠和天门冬酰胺酶的使用限量。具体内容如下:
1.新制定亚硒酸钠的允许使用对象及使用限量:亚硒酸钠允许使用于调制粉乳及母乳代用品中,每100kcal母乳代用品中,以硒计应低于5.5μg。但厚生劳动省大臣特别认可的调制粉乳不受此限。
2.关于亚硒酸钠和天门冬酰胺酶,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3.上述告示内容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000137803.pdf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