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日本拟要求所有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示

    2016-10-11

2016年10月5日,据日媒报道,日本将对日本国内生产的所有加工食品的主要原材料执行原产地标示制度,预计今年内完善细节,明年开始执行新制度。
日本以往只对2%左右的加工食品进行原产地标示,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选择权利,拟将标示范围扩大至所有加工食品。
在消费者厅和农林水产省制定的草案中,要求对食品中含量最高的原材料强制进行原产地标示,其含量不足50%的也要求进行标示。原材料来自多个国家时,按照含量顺序可标示前三个国家。比如酱油,目前没有要求进行原产地标示,但新草案中规定对酱油原材料中含量最高的大豆要求进行原产地标示,而且所使用大豆来自多个国家时按照含量顺序可标记为“美国、加拿大、巴西”。
原文参见: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61005-00000006-asahi-pol
来源:食品伙伴网
2016.10.11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