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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2016-11-18 09:11:59 来源:食品伙伴网 阅读次数:5次
2016年11月1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24号告示,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1.糖精钠的使用对象食品扩大至25种,增加果酒(0.08g/㎏以下)和调味干鱼脯类(0.1g/㎏以下);
2.山梨酸、山梨酸钾、山梨酸钙使用对象食品中增加浊酒和药酒,硬脂酰乳酸钙使用对象食品中增加薯类加工品;
3.氢氧化钙、L-乳酸镁、乳酸钾、碳酸钾(无水)允许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
4.聚乙烯吡咯烷酮允许作为“稳定剂”使用;
5.指定新的食品添加剂交联羧甲基纤维素,允许其作为健康功能食品与食品的胶囊类被膜剂使用;
6.修改了17种添加剂的标准试验法或定量法。包括硅树脂、L-谷氨酸钠、达玛树脂、氢氧化钙、甜菊糖、米糠蜡、羟基硬脂精、皂树皮提取物、碳酸镁、碳酸钙、叔丁基对苯二酚、聚山梨酯80、聚异丁烯、硫酸铝钾、葡糖基甜菊、面条用碱剂、糖精钠制剂。
本告示自告示之日起开始实施。但,甜菊糖、葡糖基甜菊自2017年3月1日实施,氢氧化钙、L-乳酸镁、乳酸钾、碳酸钾(无水)、聚乙烯吡咯烷酮的主用途相关修改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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