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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月报(总第142期)

    2017-01-24 11:09:48 来源: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阅读次数:28次
摘要: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月报(总第142期)
进出口公平贸易

信息月报

(总第142期)
 
福建省公平贸易局                                                 2017年1月23日
目录
◆涉闽动态
2016年我省产品遭受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情况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赴我省开展进口食糖保障措施实地核查
◆特别关注
“一带一路”推动中阿合作升级
商务部:今年外贸下行压力加大贸易保护主义加剧
2016年我国遭遇贸易救济案件数量达历史高点
◆预警信息
欧盟对中国、菲律宾和台湾地区不锈钢紧固件产品反倾销措施到期
秘鲁对华部分鞋类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哥伦比亚对华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阿根廷对华男用或童用套装反倾销复审调查问卷获取路径
印度对华尼龙纱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美国对华钢丝衣架、复合木地板启动双反行政复审立案调查
◆案件追踪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木制卧室家具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美国对华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澳大利亚对华A4复印纸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反补贴初裁
美国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2014)
美国对华定尺碳钢板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硬木胶合板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涉闽动态
2016年我省产品遭受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情况
2016年,我省产品共遭受18个国家(地区)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60起,其中,反倾销47起,反补贴9起,保障措施4起;涉案金额2.31亿美元,涉案企业1496家。涉案产品主要包括钢铁及制品、纺织化纤、陶瓷、汽车玻璃、合成树脂等产品。案件数、涉案金额和涉案企业数较2015年分别增长13.2%、6.9%和183.7%。
(一)反倾销仍是我省产品遭受国外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方式。2016年,我省产品共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47起,占全省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总数的78.3%;涉案金额1.82亿美元,占涉案总金额的78.7%。
(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影响较大。2016年,我省产品遭受发展中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42起,占全省案件总数的70%;涉案金额1.61亿美元,占涉案总金额的69.6%;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均达到发达国家发起的2倍之多。
(三)反补贴调查有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的趋势。2016年,分别有巴西对华热轧钢板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和埃及对华钢制棒、卷和扦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虽然我省涉案金额不大,但反补贴调查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的趋势值得引起我们持续关注。
(四)涉案企业分散应对难度大。在60起案件中,共有1496家涉案,其中涉案百万美元以上企业仅36家(单家企业平均涉案金额为15.44万美元),涉案金额小而散,使得部分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降低了我省的应诉率。
(五)取得了一定的应诉成效。在我处的服务指导下,我省仍有福耀玻璃、金纶股份、锦福化纤、晋江均利、万利瓷砖和闽发铝业等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应诉。其中晋江均利在印尼聚酯短纤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中赢得了零税率,保住了我省产品每年在印尼近千万美元的市场份额。同时也有像德化16家日用陶瓷生产企业等中小企业在政策帮扶的推动下,积极通过填答调查问卷争取有利结果。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赴我省开展进口食糖保障措施实地核查
2016年9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46号公告,决定对进口食糖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7年1月12-14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邓德雄处长一行三人赴漳州市路易达孚(福建)精炼糖有限公司开展实地核查工作(该公司既是原糖的进口商,又是原糖加工商,是本案的利害关系方,已按要求填写中国生产商问卷)。
根据核查要求,邓处长一行实地查看了该公司的各个生产环节,询问了有关生产工艺,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核实公司基本情况,进口数量、开工率、销售数量、市场份额、销售收入、税前利润等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意见建议。在一天的时间里,紧张有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厅贸产处和漳州市商务局工作人员陪同参加。
下阶段,我处将继续跟踪本案的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特别关注
 “一带一路”推动中阿合作升级
中国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第九轮自贸区谈判近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作为海合会成员国,阿联酋期待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不断升级。
迪拜经济委员会秘书长哈尼·拉希德·哈姆利表示,2016年中国阿联酋双边贸易额有望突破600亿美元,同比增长9.5%。阿联酋已成为中国在中东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和地区内最大市场。中国对阿联酋的直接投资达到80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建筑和贸易领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稳步推进,中国与阿联酋的经贸合作不断升级。
2015年12月,双方共同创办了总规模达100亿美元的合作投资基金并签署了涉及能源、基础设施、贸易投资、航天、教育等方面的9个合作文件。阿联酋官方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能源、通信、电子商务等各类企业4200多家在阿联酋投资兴业,更有超过20万中国人在阿联酋从事各种工作。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阿联酋的人民币支付比例近两年大幅增加,中国与阿联酋的金融联系日益紧密。有统计显示,目前阿联酋所有销售终端机都能受理银联卡,自动取款机受理覆盖率近50%,并将很快提高到100%。主要外汇兑换所也都开展了人民币对阿联酋迪拉姆的兑换业务。
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授权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分行担任阿联酋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这是中国在中东地区设立的第二个人民币清算中心。分析认为,设立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在中东地区的使用,推动中国与阿联酋在“一带一路”建设下实现金融服务领域的合作与共赢。
2020年阿联酋迪拜将举办世界博览会。阿联酋在基础设施、房地产、航空、旅游等各个领域发展潜力巨大,这会为中阿合作带来更多机遇。同时,近年来,阿联酋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智能政府的发展理念,积极打造地区乃至全球的创新中心、新能源中心和伊斯兰经济中心,与中国正积极推进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不谋而合。在这一背景下,两国贸易合作大有可为。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倪坚日前在阿布扎比举行的第四届“中国贸易周”上表示,今年1月至9月,中国在阿联酋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3.9亿美元,同比增长352%。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证明中阿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未来,随着两国共建“一带一路”进程的加快,双方战略伙伴关系必将不断得到深化和拓展,以资金和技术为主导的经济合作将把两国贸易的规模和水平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商务部:今年外贸下行压力加大 贸易保护主义加剧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1月12日表示,2017年,外贸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需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外贸下行压力加大。
商务部12日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集中回应媒体近期关注问题。
有记者提问称,日前发布的《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中国制造业成本相比发展中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的部分地区都没有优势,且强调要摆脱数字情节、速度情节。请问这是否意味着中国外贸会进入持续低速状态?对今年外贸增长有何预期?
孙继文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充分利用内外部有利条件和机遇,外贸实现30多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比较优势减弱,中国外贸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发展条件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外贸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孙继文指出,以出口为例,中国自2012年以来出口连续超过2万亿美元,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出口超过2万亿美元的国家。目前中国1个月的出口额,约是中国十几年前一年的出口,约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目前一年的出口。
随着中国劳动力、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低成本制造的传统优势明显弱化。面临新形势,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结构转动力,巩固和提升传统竞争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
孙继文表示,2017年,外贸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需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外贸下行压力加大。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大力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继续实施积极的进口政策,努力实现外贸继续回稳向好。
孙继文表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创新驱动,夯实持续发展基础,摆脱数字情结、速度情结,更加注重调结构,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提高外贸持续发展新动能;更加注重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更加注重贸易与产业的结合,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从源头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发挥双向投资对外贸的促进作用,培育以营商环境为核心的引资新优势,加快品牌培育和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培育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深化合作共赢的国际经贸关系,积极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订,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积极主动应对贸易摩擦。
2016年我国遭遇贸易救济案件数量达历史高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1月5日表示,2016年我国共遭遇来自27个国家(地区)发起的119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6.8%,达到历史高点。
孙继文在商务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119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反倾销91起,反补贴19起,保障措施9起。总共涉案金额143.4亿美元,同比上升76%。
据介绍,几近半数的贸易救济案件针对中国钢铁产品,21个国家(地区)发起立案调查49起,涉案金额78.95亿美元,案件数量和金额同比分别上升32.4%、63.1%。其他贸易摩擦较多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化工和轻工领域。
孙继文说,2016年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呈现的特点包括:光伏等重点产业、瓷砖、轮胎产品遭到多国设限;贸易摩擦政治化、措施极端化倾向明显,终裁税率普遍较高等。
面对持续激增的贸易摩擦,商务部积极应对,努力营造公平贸易环境。2016年,在30余起贸易摩擦案件中争得无措施结果,为国内企业保住了34亿美元的出口市场,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贸易摩擦高发对中国有关行业的冲击。
孙继文表示,贸易救济措施是一把双刃剑,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希望各国审慎、克制、规范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中方愿与各国共同努力,通过磋商交流、业界合作等方式化解摩擦,共同促进繁荣与发展。
◆预警信息
欧盟对中国、菲律宾和台湾地区不锈钢紧固件产品反倾销措施到期
2017年1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菲律宾和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紧固件产品(stainless steel fasteners and parts)的反倾销措施于2017年1月8日到期。
2004年8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European Industrial Fastener Institute于2004年7月1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台湾地区、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配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配件作出肯定性终裁,并且终止对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反倾销调查程序。2013年3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华不锈钢紧固件及其配件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通过菲律宾转运涉案产品来规避反倾销措施,故对转运自菲律宾的中国涉案产品(无论是否宣称是菲律宾原产)扩大适用反倾销措施(进口自菲律宾Multi-Tek Fasteners Inc.和Rosario FastenersCorporation两家公司的产品除外)。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210、73181410、73181530、73181551、73181561、73181570。
印度对华尼龙纱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7年1月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的尼龙纱线(Nylon Filament Yarn)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和2015年4月~2016年9月(倾销调查期)。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5402.10。
2005年7月4日,印度商工部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的尼龙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7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1年11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1月13日,印度财政部就该案发布继续征税令。
秘鲁对华部分鞋类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近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壁垒监督委员会通报中国驻秘鲁使馆经商处,称该委员会已于2016年11月28日通过2016年第207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鞋面为任何材料(除纺织材料)、鞋底为不同材料的所有鞋类产品(除凉鞋、凉拖外)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秘海关税号为64021900、64022000、64029100、64029990、64039190、64039990、64051000和64059000。
有关问题可向秘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Eliana Castillo(工作时间8:30-16:30,当地时间
电话:0051-1-2247800(转3001/3034)
邮箱:dumping@indecopi.gob.pe
哥伦比亚对华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6年12月2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外贸司在官方日报上发布了2016年第233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哥海关税号为6912000000和6911100000。有关利益相关方可在决议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表达应诉意愿、提供证据材料并递交答卷。
该案立案决议和调查问卷可通过哥方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mincit.gov.co/publicaciones.php?id=37677
如有任何疑问,可与哥方调查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57-1-6067676, Ext.1601
传真:0057-1-6069944
地址:Calle 28 No. 13A -15,Piso 16 , ciudad deBogotá D.C.
阿根廷对华男用或童用套装反倾销复审调查问卷获取路径
2016年12月26日,阿根廷生产部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国家外贸委员会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告知拟应诉企业可通过以下网址或邮箱获取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男用或童用套装(西班牙文:trajes (ambos o ternos), conuntos y chaquetas (sacos), terminados osemiterminados, para hombres o niños, excluidos los depunto y los conjuntos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medicina,南共市税号:6203.11.00、6203.12.00、6203.19.00、6203.22.00、6203.23.00、6203.29.10、6203.29.90、6203.31.00、6203.32.00、6203.33.00和6203.39.00)的反倾销复审调查问卷,并应于1月26日前提交至该委员会:
网址:www.cnce.gov.ar/cuestionarios/pw_cuestionarios_login.php
用户名: cueschaquetas
产品编号:2016.163
密码:chaquetas1412
邮箱:javier.baez@cnce.gov.ar,emanuel.mascareno@cnce.gov.ar
印度对华尼龙纱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7年1月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的尼龙纱线(Nylon Filament Yarn)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和2015年4月~2016年9月(倾销调查期)。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5402.10。
2005年7月4日,印度商工部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韩国的尼龙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7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1年11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1月13日,印度财政部就该案发布继续征税令。
美国对华钢丝衣架、复合木地板启动双反行政复审立案调查
2016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案号:A-570-918,调查期为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和墨西哥的碳合金钢线材(Carbon and Certain Alloy Steel Wire Rod)(案号:A-201-830)启动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Multilayered Wood Flooring)(案号:C-570-971,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启动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
美国商务部预计最晚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以上双反行政复审案终裁。
◆案件追踪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木制卧室家具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17年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wooden bedroomfurnitur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全面日落复审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裁定若取消该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项裁决中,5名委员会委员投肯定票,1名委员未参加复审。
2003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1月17日,美国发布公告对华木制卧室家具作出肯定性反倾销终裁;2005年1月4日,美国修改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终裁并发布反倾销征税令。2015年11月2日,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对华木制卧室家具适用全面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2016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9403.50.9042、9403.50.9045和9403.50.9080等项下产品。
美国对华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2016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谷氨酸钠(Monosodium Glutamate)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38家中国涉案企业全部适用40.41%的中国普遍税率,其中涉及福建省的企业有厦门天酬进出口有限公司(XiamenSungiven Import & Export Co., Ltd.)。涉案产品为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22.42.10.00、2922.42.50.00、2103.90.72.00、2103.90.74.00、2103.90.78.00、2103.90.80.00和2103.90.90.91项下产品。
2013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谷氨酸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8月5日,美国对华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初裁。2014年9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8.30%~8.32%。此后,美国商务部两次修改该案终裁结果,于2015年1月6日发布公告,重新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1.28%~40.41%。2016年1月7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谷氨酸钠发起第一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本次行政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5月8日~2015年10月31日。
澳大利亚对华A4复印纸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反补贴初裁
2016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132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反补贴初裁,裁定进口自中国的A4复印纸的补贴幅度如下表一,裁定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的倾销幅度如下表二。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4802.56.10\03和4802.56.10\09。
表一
出口商
补贴幅度
UPM(China)Co.,Ltd.(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
0.8%
Asia Symbol (Guangdong) Paper Co.,Ltd.(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
2.2%
非合作和其他公司
8.0%
表二
国家
出口商
倾销幅度
中国
UPMChina(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
34.4%
Asia Symbol(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
3.1%
非合作和其他公司
40.0%
巴西
International Paper do Brasil Ltda.(IP Brazil)
2.9%
非合作和其他公司
31.9%
印度尼西亚
PT Indah Kiat Pulp & Paper Tbk
72.8%
PT Pindo Deli Pulp and Paper Mills
57.6%
PT Pabrik Kertas Tjiwi Kimia Tbk
2.4%
Riau Andalan Kertas
12.6%
非合作和其他公司
78%
泰国
Double A (1991) Public Company Ltd.
13.4%
Phoenix Pulp & Paper Public Co.,Ltd.
18.1%
非合作和其他公司
23.7%
美国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2014)
2016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华铝型材(Aluminum Extrusions)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裁定48家中国涉案企业补贴幅度为16.08%~195.69%;同时裁定取消134家中国涉案企业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其中涉及福建省的企业为福建三川铝业有限公司(FujianSanchuan Aluminum Co., Ltd.)。
2010年4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2010年8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铝型材作出反补贴初裁。2011年3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作出反补贴终裁。2015年7月1日,美国启动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2016年6月13日,美国对本次行政复审作出初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5.99.40.20、8424.90.90.80、9031.90.90.95、7616.10.90.90、7609.00.00、7610.10.00、7610.90.00、7615.10.30、7615.10.71、7615.10.91、7615.19.10、7615.19.30、7615.19.50、7615.19.70等,本次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美国对华定尺碳钢板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4-2015)
2016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定尺碳钢板(Cut-to-Length Carbon Steel Plate)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维持本案初裁结果,裁定涉案企业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and Steel Co., Ltd.)因未提交适用单独税率的调查问卷答卷,仅适用于128.59%的中国普遍税率,涉案企业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Wuyang Iron& Steel Co., Ltd.)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涉案产品为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08.40.3030、7208.40.3060、7208.51.0030、7208.51.0045、7208.51.0060、7208.52.0000、7208.53.0000、7208.90.0000、7210.70.3000、7212.40.5000和 7212.50. 0000项下产品。本次行政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1996年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乌克兰、俄罗斯和南非的定尺碳钢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1997年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1997年1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又于1998年1月12日发布公告修改该终裁结果。2016年1月7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定尺碳钢板发起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8月12日,美国商务部作出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并撤销了对16家中国涉案企业中的14家的行政复审调查,其中涉及福建省的为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Xiamen C&D Paper & Pulp Co., Ltd.)。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硬木胶合板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2016年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硬木胶合板(hardwood plywood)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裁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的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在该项裁决中,6名委员均投肯定票。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华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预计将于2017年2月13日作出本案反补贴初裁,2017年4月27日作出本案反倾销初裁。
2016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Coalition for Fair Trade in Hardwood Plywood及其成员于2016年11月18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硬木胶合板启动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412.10.0500、4412.31.0520、4412.31.0540和4412.31.0560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4412.39.1000、4412.39.3000、4412.39.4011和4412.39.4012项下的部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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