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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加强虾产品进口检验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3-23  来源:澳大利亚农业与水资源部  

核心提示:2017年3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通告(23-2017):自澳大利亚当地时间3月22日零点起,所有到港进口生虾制品,包括裹面包屑产品(breaded)、去头虾制品(battered)、碎虾制品(crumbed)。

 
    2017年3月21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通告(23-2017):自澳大利亚当地时间3月22日零点起,所有到港进口生虾制品,包括裹面包屑产品(breaded)、去头虾制品(battered)、碎虾制品(crumbed),不论原产地及装船日期,检查比例将由原来的25%提高到100%。进口商如不愿接受检查,可选择转口贸易方式。干扰进口货物查验工作将受相关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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