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欧盟发布烈性酒有关规定修订草案
2017-06-12 10:05:02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阅读次数:26次
2017年6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G/TBT/N/EU/488通报,发布烈性酒有关规定修订草案,该草案对法规(EC)No 110/2008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烈性酒的定义、描述、介绍、标签和烈性酒地理标志进行修订。
修订内容为:对(EC)No 110/2008附件II“烈性酒分类”中第九类“果酒”和第十类“苹果酒和梨酒”的技术标准和地理标志使用方法进行调整。
更多详情参见:http://tbt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6918?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