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欧盟允许焦木馏分作为食品用香料
2018-09-20
2018年9月19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9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8/1246,对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1334/2008 附件I进行修订,允许焦木馏分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传统型饮料tuzemák 和 tuzemsky ,在供消费者食用的最终销售包装产品中焦木馏分的最大限量为3800 mg/L。该法规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后二十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235.01.0003.01.ENG&toc=OJ:L:2018:235:TOC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