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欧盟建议不再续登乐果

    时间:2019-03-28 16:38 来源:世界农化网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EC) No 1107/2009条例,欧盟拟不再续登活性物质乐果,并修订委员会实施细则(EU)No 540/2011附件。

  根据(EC) No 1107/2009条例,欧盟拟不再续登活性物质乐果,并修订委员会实施细则(EU)No 540/2011附件。
 
  内容简述如下:本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规定,据(EC)No 1107/2009法规,不再续登乐果这一活性成分。将市场上含乐果这一活性成分的作物保护产品撤回。此前,据91/414/ EEC号法令,批准了该产品。
 
  目前,该决定仅涉及限制含乐果产品投放,在未获批准且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乐果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管控,届时会根据SPS流程另行通知。
 
  欧盟部分国家允许乐果在蔬菜,水果中使用。2018年,中国出口乐果产品价值合计约2864万美元,排名前三的出口国为土耳其、俄罗斯、尼日利亚。
日期:2019-03-28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