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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未加工坚果进口条件

    来源:海关总署   |   时间:2020-06-23 09:57:06   |   浏览:2049
2020年6月18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发布了供人类食用的未加工坚果进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该类产品无需申请进口许可证,但只有列入准入清单的品种方可进口;

(2)超过2公斤、以集装箱方式运输的未加工坚果,出口前应针对卡普拉甲虫进行检疫熏蒸处理,处理方式为磷化氢或甲基溴熏蒸,并且在出口植物检疫证书中对检疫处理方式、效果、包装方式等进行说明;

(3)如在出口装运前未进行检疫处理,则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目的地后按照澳大利亚官方要求进行熏蒸处理。

该要求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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