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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婴幼儿食品9月起禁止添加牛初乳
自2012年9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将不得再添加牛初乳。卫生部办公厅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专家称,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长期食用牛初乳对婴幼儿健康影响的国内外科学研究较少,缺乏牛初乳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资料。
卫生部表示,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人们之所以热衷于牛初乳,看中的无非是牛初乳成分中的蛋白成分和免疫因子,但是这种活性成分的保持需要恒定4摄氏度下进行保存和运输,这对中国存在的众多的奶农散户来说,无疑是一个挑战。除此之外,牛初乳在生产成牛乳粉的过程中,高温直接破坏了免疫因子。
同时,我国并未将牛初乳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中,国际上也未允许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我国进口的牛初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4个月婴儿。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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