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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日本实行食品放射性物质新标准

    据《日本农业新闻》报道,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以后,日本政府制订了食品放射性物质暂定标准(如下表);2012年4月1日起,日本将实行食品放射性物质正式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农林水产省制订了肥料、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放射性物质检出标准。

为避免市场混乱,正式标准还对大米、牛肉、大豆等部分产品设立了一定的宽限期。其中,大米、牛肉放射性物质正式标准将延期至2012年10月1日,大豆的标准将延期至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茶叶、香菇等烘干食品的放射性物质含量检测需在泡水至食用状态后实施。

进入流通渠道被检出放射性物质超标的食品将根据《食品卫生法》,由厚生劳动大臣或都道府县知事发出食品销毁以及停止营业的命令,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以下罚款。

表:食品、农业生产资料放射性物质正式标准(单位:Bq/Kg)

种类
 暂定标准
 正式标准
 
食品
 引用水
 200
 10
 
牛奶、奶制品
 50
 
蔬菜
 500
 100
 
谷物
 
鱼、肉、蛋及其他食品
 50
 
农业生产资料
 养牛饲料
 300
 100
 
养猪饲料
 80
 
养鸡饲料
 160
 
肥料
 400
 400
 
菇类栽培用原木
 150
 50
 
菇类栽培用菌床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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