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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4月1日起日本实行食品放射性物质新标准
据《日本农业新闻》报道,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以后,日本政府制订了食品放射性物质暂定标准(如下表);2012年4月1日起,日本将实行食品放射性物质正式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农林水产省制订了肥料、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放射性物质检出标准。
为避免市场混乱,正式标准还对大米、牛肉、大豆等部分产品设立了一定的宽限期。其中,大米、牛肉放射性物质正式标准将延期至2012年10月1日,大豆的标准将延期至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茶叶、香菇等烘干食品的放射性物质含量检测需在泡水至食用状态后实施。
进入流通渠道被检出放射性物质超标的食品将根据《食品卫生法》,由厚生劳动大臣或都道府县知事发出食品销毁以及停止营业的命令,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日元以下罚款。
表:食品、农业生产资料放射性物质正式标准(单位:Bq/Kg)
种类
暂定标准
正式标准
食品
引用水
200
10
牛奶、奶制品
50
蔬菜
500
100
谷物
鱼、肉、蛋及其他食品
50
农业生产资料
养牛饲料
300
100
养猪饲料
80
养鸡饲料
160
肥料
400
400
菇类栽培用原木
150
50
菇类栽培用菌床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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