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贸易救济措施

    【释义】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或过激增长等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救济。 

  反倾销和反补贴针对的是存在倾销和补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纠正的是企业的价格歧视和由于政府补贴而使产品获得的优势;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激增的情况而采取的紧急进口限制措施,是成员方履行义务时的"例外条款"和"安全阀"。 

  成员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均要经过立案调查,所采取的措施均包括征收特别关税,保障措施还可以实施进口数量限制。中国规范贸易救济的法律和法规是《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 

  【注】文献参考来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一)》,石广生主编,人民出版社出版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