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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欧盟2013年10月1日起强化进口监管的中国非动物源性食品种类仍为5种
2013年9月26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No 925/2013号委员会实施法规,再次修订执行关于提高对某些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官方控制水平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882/2004 的(EC) No 669/2009号法规的附件I。与上次修订法规,即2013年6月27日发布的 (EU) No 618/2013法规相比,对中国产品强化进口官方控制水平的产品种类、检查项目和抽检比例维持不变,如下:
商品名称
检查项目
抽检比例
草莓(冷冻)
诺瓦克病毒、甲肝病毒
5%
甘蓝(其他可食用芸苔属植物,‘中国花椰菜’)
GC-MS,LC-MS检测农残
20%
干面条
铝
10%
柚子
GC-MS,LC-MS检测农残
20%
茶,不管是否调味
GC-MS,LC-MS检测农残
10%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3天生效,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
(EU)No 925/2013号法规详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254:0012:0019:EN: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译
2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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