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澳大利亚延长生产商信息标注强制要求的实施期限

    2013年9月26日,据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消息,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发布IFN06-13号通报,将生产商信息标注强制要求的实施日期延长至2014年2月1日。

本次通报适用于以下范围:

一、关税规定2-22章节"全面进口声称"(FIDs)内的所有人消费类食品;

二、所有自5月20日以后进口的食品所在整合货运系统(ICS)下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

三、向报关员提供进口食品信息的进口商;

四、整合货运系统(ICS)下的"全面进口声称"(FIDs)包含的所有报关员与进口商。

据悉,澳大利亚对零售食品标签主要有以下要求:1、必须贴有英文标签;2、有正确的食品名称描述;3、标明食品原产地;4、标注批量代码和使用日期;5、完整的进口商信息;6、食品成分表;7、禁标的内容;8、告诫或警示用语。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daff.gov.au/biosecurity/import/food/notices/2009/2013/ifn-06-13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