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海关总署对越南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越南的3批次冻巴沙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GEPIMEX 404 COMPANY(注册编号为DL 77)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Cuu Long fish joint stock company (CL-FISH CORP.)(注册编号为DL 370)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