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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食用乳糖及其衍生物的进口条件

    2013年10月25日,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发布公众检疫预警PQA0930号公告:对进口食用乳糖及其衍生物的进口条件进行修订。
目前乳糖被视作乳制品的组成成分,例如添加了5%脱脂牛奶和6%乳糖的产品被视作为乳含量11%;而今后乳糖不再视作乳制品的组成成分,因此,添加了5%脱脂牛奶和6%乳糖的产品被视作为乳含量5%。而进口乳含量小于10%的产品是不需要获得许可的。只有乳含量大于或等于10%的产品则需要获得许可。进口含乳糖产品(不含其它需要检疫许可成分)也不再需要许可。
本规定仅适用于人类食用乳糖,不适用于其他用途的乳糖。本规定即日起生效。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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