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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分别税率
【释义】在反倾销调查中,调查机关通常应为每一家应诉企业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并征收反倾销税,这些应诉企业得到的倾销幅度被称为分别税率。当应诉企业数量特别多或所涉及的产品种类特别多,并使调查机关给每个企业确定各自的倾销幅度不可行的情况下,调查机关可通过抽样的方法将其调查限制在合理数量的应诉企业或所涉及的产品上,或限制在可进行合理调查的来自所涉国家出口量的最大百分比上。被抽中的应诉企业得到的各自的税率为单独税率,未被抽中的应诉企业得到被抽中企业单独税率的加权平均税率。单独税率和加权平均税率也称为分别税率。分别税率通常低于不参加应诉企业得到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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