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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月报(总第107期)

    进出口公平贸易
 
 
信息月报
 
(总第107期)
 
 
福建省公平贸易局                               2014年02月07日
 
目录
◆特别关注
 2013年中国依然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
 美新财年预算案多处条款限华 被指违反公平原则
◆预警信息
 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次氯酸钙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美国ITC对无线设备、声磁电子监视系统启动337调查
 加拿大对华铜管件启动双反再调查
 阿根廷对华汽车零配件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启动反倾销调查
 印尼对进口纱线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案件追踪
 美国对华亚硝酸钠、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未加工橡胶磁等产品作出复审终裁
 巴西对华还原靛蓝染料征收反倾销税
 墨西哥对华无缝钢管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澳大利亚取消对进口水果罐头的保障措施调查
 马来西亚对华钢绞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印度对华硝酸钠和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作出反倾销初裁
 ◆特别关注
2013年中国依然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
1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2013年全年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了贸易救济调查,总共有92起,比2012年增长了17.9%。从发起的案件数来看,增长较快。其中,反倾销调查有71起,反补贴调查有14起,保障措施有7起。除此之外,美国还对我国发起了“337”调查19起,比2012年的18起增加了1起。除了发达经济体立案增幅继续大幅度上升以外,新兴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立案也呈增长趋势。其中,数据应以WTO公布的为准,从目前获得的数据对比来看,中国将连续18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8年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中国仍然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
近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一些国家经济复苏步伐缓慢,自由贸易理念弱化,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布局还不够均衡,出口产品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产品的竞争都不同程度的加剧,容易引发贸易摩擦。
总的来看,贸易摩擦是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出口国的伴生现象,有一定的必然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我们的工作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国外贸易保护的应对工作,另一方面是在保护我国的产业方面的工作。在摩擦应对方面,去年我国有效应对了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等一批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案件,保护了企业出口市场份额。强化了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在公共信息服务和贸易救济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工作都得到了显著加强。妥善运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合法利益,去年有多起案件取得了满意的结果。通过对话磋商、管控分歧,既发挥与主要贸易伙伴国政府间贸易救济磋商机制作用,又努力维护与发展中国家稳定可预期的贸易环境。强化了对企业的法律技术指导服务,支持中国企业运用法律维权,同时支持相关商协会和国外的业界进行交流。
在针对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方面,通过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维护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去年我国共对外发起反倾销调查11起,涉及进口产品6种,发起反补贴调查1起,涉及进口产品1种。目前,我国贸易救济的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调查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通过依法立案和调查,及时遏制不公平竞争产品的进口,为保障产业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美新财年预算案多处条款限华 被指违反公平原则
美国国会参议院1月16日通过了联邦政府2014财年综合拨款法案,联邦政府将依此运行到2014年9月底本财年结束。在此前一天,美国国会众议院也已经通过了该法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随即签署该法案。
该议案将2014年国防和国内项目的可酌量支出从2013年的9860亿美元提高到了1.012万亿美元,对“自动减支”这种全面削减支出的措施构成了缓冲。
首先,这一份预算法案延续了美国2011财年预算法案中的“沃尔夫条款”,规定法案相关资金不得用于NASA(美国航空航天局)和OSTP(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与中国或者中国企业之间进行包括“参与、合作、交流”等任何形式在内的涉及“发展、设计、计划、发布或者实施”的任何“项目、订单以及合同”。除非在本法案正式生效后,又有新的法令出台来特别授权这些行为。另外,法案相关资金不得用于中国官方访问者参观NASA所有或者使用的设备。此外,法案中还提及,法案所涉资金不得在“外交和领事”名目下用来处理美国对华出口商业卫星以及卫星组件的许可,除非提前15天告知预算委员会。由于商业卫星和相关组件均受“一刀切”的管制,这意味着许多铆钉、金属丝和螺栓、螺丝、螺帽都要得到美国国务院的出口许可。
在政府采购方面,法案规定,除非已经和联邦调查局(FBI)或者其他适当的联邦机构磋商形成了风险评估机制,对包括来自但不限于中国主导、制造以及组装的信息技术设备,所有可能与该类信息技术设备采购相关的电脑窃听或者其他破坏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否则法案相关资金将不得用于商务部、司法部、国家航天局以及国家科学基金会采购中高级别的信息技术设备。
在商务部门预算中,涉及国际贸易管理领域,该法案规定,“不少于1640万美元的资金需要用于对华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执行”。
对于法案中限制美部分政府机构采购中国生产的信息技术产品、限制美对华出口商业卫星和零部件等明显的涉华歧视性内容,商务部美洲大洋洲司负责人回应称,该议案中包含的相关涉华条款存在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的问题,违背公平贸易原则。该负责人称,上述议案对外发出错误信号,不利于两国在高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对中国企业与美方开展正常的商业合作造成消极影响,也将损害美国企业的利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我们注意到美国国内工商界团体已发出反对该议案的声音。美方应纠正错误做法,为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预警信息
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太阳能工业公司(Solar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的申请,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4年2月14日前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4年3月作出反补贴初裁,并于2014年6月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30、8507.20.8040、8507.20.8060、8507.20.8090、8541.40.6020、8541.40.6030、8501.31.8000。
2010~2012年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金额
国家/金额
(亿美元)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中国
15.2
31.2
20.8
中国台湾
3.4
2.6
5.1
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次氯酸钙进行双反调查
2014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国内产业 Arch Chemicals, Inc. (GA)的申请,对从中国进口的次氯酸钙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4年2月3日前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3年12月18日,美国内产业向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次氯酸钙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28.10.0000,3808.94.5000,3808.99.9500。
2010~2012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金额
国家/金额
(万美元)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中国
385.9
573.6
702.6
美国ITC对无线设备启动337调查中兴涉案
2014年1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无线设备,包括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启动337调查。
2013年12月18日,Pragmatus Mobile, LLC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无线设备,包括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涉案专利的美国专利编号为8149124、8466795。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芬兰诺基亚公司、诺基亚美国公司、韩国三星电子公司、三星电子美国公司、三星电信美国公司、日本索尼公司、瑞典索尼移动通信公司、索尼移动通信美国公司、中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美国公司。
 
美国ITC对声磁电子监视系统启动337调查
2014年1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声磁电子监视系统及其同类产品,以及含有该产品的产品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通常用于零售商店以监视偷盗商品的行为。
2013年12月11日,Tyco Fire & Security GmbH, Sensormatic Electronics, LLC 和Tyco Integrated Security, LLC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声磁电子监视系统及其同类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同年12月23日,申请方提交了相关补充信息。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宁波讯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All-Tag安保美国公司、All-Tag安保香港公司、All-Tag安保欧洲公司、All-Tag安保英国公司、Best Security Industries of Delray Beach, FL 和Signatronic Corporation of Boca Raton, FL。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监测显示,这是2014年美国发起的首起337调查,也是2014年首起涉华337调查。
加拿大对华铜管件启动双反再调查
2014年1月1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中国和韩国的部分铜管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再调查,以更新进口自美国、中国和韩国的铜管件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以及进口自中国的铜管件的补贴额。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412.10.00.11、 7412.10.00.19、 7412.10.00.90、 7412.20.00.11、 7412.20.00.12、 7412.20.00.19、 7412.20.00.90。
此次再调查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于2007年2月19日所作实质性损害裁决的继续执行。
根据加拿大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次再调查将于2014年5月30日作出裁决。
阿根廷对华汽车零配件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启动反倾销调查
最近,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赞处称,阿方根据该部2014年第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开展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中国拟应诉企业可通过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赞处子站下载反倾销调查问卷,并于收到此通报之日起30日内填写问卷后送交至阿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不公平竞争处。相关证明材料最迟在3月10日前内提交该处。
印尼对进口纱线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2014年1月15日,应印尼纺织工业协会的申请,印尼对进口纱线(缝纫线除外)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205、5206。
 
◆案件追踪
美对中国等国亚硝酸钠作出双反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2014年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原产于德国的亚硝酸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若取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裁决中,6名委员均投肯定票。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决,美国将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继续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对德国继续征税反倾销税。
2013年7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41010.00。
美国对华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作出日落复审双反肯定性终裁
2014年1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新充气非公路用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裁决中,6名委员投肯定票。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决,美国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新充气非公路用轮胎)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2013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新充气非公路用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112010.25、40112010.35、40112050.30、40112050.50、40116100.00、40116200.00、40116300.00、40116900.00、40119200.00、40119340.00、40119380.00、40119440.00、40119480.00。
美国对华未加工橡胶磁作出日落复审双反肯定性终裁
2014年1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的未加工橡胶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裁决中,6名委员投肯定票。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决,美国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未加工橡胶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将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的未加工橡胶磁征收反倾销税。
2013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未加工橡胶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从中国台湾进口的未加工橡胶磁进行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5191000和8505192000。
美国对华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双反行政复审终裁
2014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金禾博源(莒县)生化有限公司和日照金惠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35.87%。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0.00%;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在调查期内没有可审查交易。
2013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中国涉案企业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金禾博源(莒县)生化有限公司和日照金惠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13.67%。日照金禾生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0.00%。本案调查期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8.14.0000、2918.15.1000、2918.15.5000、3824.90.9290。
美国对华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4年1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上海惠利衣架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金属公司等15家企业的反倾销税为55.31%;中国普遍为187.25%。
2013年9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丝衣架进行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62000.20、73239990.60。
美国ITC终止对华为公司3G/4G无线设备的337调查
2014年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Theodore R. Essex发布了第90号令,决定终止对华为公司3G/4G无线设备的337调查。
根据该命令,申诉方InterDigital公司和被诉方华为公司提交了一份联合动议,要求美国ITC行政法官基于双方达成的和解和仲裁协议终止对华为公司3G/4G无线设备的337调查。
美国ITC行政法官通过审查裁定,基于和解协议终止对华为公司3G/4G无线设备的337调查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决定批准InterDigital公司和华为公司的联合动议。
美国对华1,1,1,2-四氟乙烷反补贴延期初裁
应申诉企业美国 Mexichcm Fluor公司于 2014年1月7日提出的延期初裁请求,美国商务部于2014年1月17日作出对华1,1,1,2-四氟乙烷反补贴延期初裁决定,初裁将于2014年4月11日前作出。
2013年12月9日,应申诉企业美国 Mexichcm Fluor公司的请求,美商务部对华1,1,1,2-四氟乙烷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补贴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巴西对华尼龙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3年12月27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发布第124号令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中国台湾和韩国的尼龙线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期限5年(即终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34.78-2409.11美元/吨,其中福建省长乐市创造者锦纶实业有限公司反倾销税率615.31美元/吨。
巴西对华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4年1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称,巴方已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详见下表),决定从2014年1月17日起正式对中国产陶瓷餐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生产商/出口商
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广西鑫富源陶瓷有限公司
1.84
广东饶平Yuxin烤瓷厂
2.76
问鼎企业国际有限公司
5.14
青岛鑫昇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14
大森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5.14
公告附件三所列企业*
5.14
普遍
5.14
巴西对华还原靛蓝染料征收反倾销税
2013年12月27日,巴西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称巴方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还原靛蓝染料征收1717.91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征税期限5年。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3204.15.90。
巴西终止对华树脂铅笔的反倾销调查
2013年12月1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77号令,决定终止对进口自中国的树脂铅笔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609.10.00。
巴西取消对华液态环氧树脂的反倾销调查
2013年12月3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80号令,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液态环氧树脂取消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 3907.30.11、 3907.30.19、 3907.30.21、 3907.30.22和3907.30.29。
墨西哥对华无缝钢管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2014年1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我驻墨使馆经商处,通告墨经济部已于当日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并决定自1月8日起对该产品按每吨征收1569.92美元的最终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为7304.1901、7304.1904、7304.1999、7304.3101、7304.3110、7304.3199、7304.3901、7304.3905和7304.3999。
阿根廷对华硫化橡胶传送带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最近,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赞处,通报阿方对原产于中国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宽度≥300毫米、用纺织材料加固)反倾销调查取证阶段已结束,并决定征收178%的反倾销税(从价税)的最终措施。该措施有效期5年,于2013年12月27日起生效。
哥伦比亚延长胶合板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限
据哥伦比亚贸工部外贸司通告,哥方于2014年1月16日颁布第004号决议,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的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2个月。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保持不变,仍为594美元/立方米与进口FOB报关价的差价(如后者低于前者)。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2.31.00.00和4412.32.00.00。
澳大利亚取消对进口水果罐头的保障措施调查
2013年12月20日,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发布报告称,由于国内产业没有生产水果罐头或同类产品,因此决定终止对进口水果罐头的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008.30.00、2008.40.00、2008.50.00、2008.70.00、2008.97.00、2008.99.00。
2013年6月,澳大利亚对进口水果罐头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主要进口国包括中国、南非、阿根廷、巴西、智利、希腊、意大利、菲律宾、西班牙、泰国、土耳其、美国。
摩洛哥对进口钢筋和线材作出保障措施损害裁决
2013年12月19日,摩洛哥向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提交公报,涉案的钢筋和线材无论是绝对进口量还是相对进口量都出现显著增加,国内产业因涉案产品的进口量激增而遭受损害,因此建议对涉案产品实施配额与关税相结合的措施,即线材进口配额量超过10万吨,钢筋进口配额量超过2.8万吨,则加征0.05迪拉姆/千克的保障措施税,配额将会在每年增加5%。但不包括中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发展中国家(地区)。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3.91.90.00、7214.20.90.00、7214.99.91.00。
2012年9月,摩洛哥对进口钢筋和线材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印尼取消对进口电度表及其零部件的保障措施调查
2013年11月25日,印尼对进口电度表及其零部件作出保障措施终裁:由于没有证据证明申诉方在调查期内遭受了严重损害,因此决定终止对进口电度表及其零部件的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028.30.10.00、9028.90.90.00。
2012年12月,印尼对进口电度表及其零部件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马来西亚对华钢绞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4年1月4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线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为5.93-8.71%。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海关编码为7312.10.000,东盟海关编码为7312.10.9100。
涉案产品是由7股预应力绞线,但不包括下列产品:聚乙烯脂涂层预应力钢绞线,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带有螺旋筋的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钢绞线用螺旋肋,来自PUI范围的钢丝绳和钢缆。
2013年4月10日,应Southern PC Steel Sdn. Bhd.的申请,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本案中,有3家中国企业应诉,分别是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湘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印度对华硝酸钠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4年1月16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和韩国的硝酸钠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原产于或自中国、欧盟、乌克兰和韩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0.15美元/千克,欧盟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0.19美元/千克,乌克兰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0.17美元/千克,韩国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0.13美元/千克。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1025000、2834。
在本案中,印度向5家中国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但没有中国企业交回调查问卷。2013年6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和韩国的硝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对华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4年1月13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作出反倾销初裁。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1.56美元/千克、浙江步阳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为2.08美元/千克、浙江奥通铝轮有限公司2.14美元/千克、保定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1.37美元/千克;中国非抽样企业1.69美元/千克;其他不配合企业为2.15美元/千克。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087000、87082900、87089900、87149290、87149990、87089400。2012年1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铸造铝合金车轮或合金车轮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对华红磷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3年12月27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红磷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1.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47020。在本案中,印度商工部向8家中国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但没有企业应诉。
2012年9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红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印度发布继续对华磷酸征收反倾销税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2013年11月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技术级和食品级磷酸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49.38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092010。
2006年7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技术级和食品级磷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9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技术级和食品级磷酸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年11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印度延长对华氢氧化钠反倾销措施1年
2014年1月16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钠(俗称烧碱)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钠的反倾销措施延至2014年12月25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15.1101、28151102、2815.1200。
2002年5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钠(俗称烧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8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3年12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氢氧化钠(俗称烧碱)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印度决定在对华紧凑型荧光灯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14年1月3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印度商工部于2013年11月1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荧光灯发起了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修改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于2009年5月26日就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荧光灯反倾销案发布的征税公告,将上述反倾销措施延至2014年11月2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39。
2007年8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荧光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2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5月,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征税公告。2013年11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荧光灯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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