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协会概况
公告栏
行业资讯
食品安全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供求信息
食话食说
会员风采
支部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欧盟修订啶虫脒等14种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5年3月14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法规(EU)No 2015/401,修订法规(EC)No 396/2005附件II和III V中关于啶虫脒(Acetamiprid)、环虫酰肼(Chromafenozide)、氰霜唑(Cyazofamid)、麦草畏(Dicamba)、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胺苯吡菌酮(Fenpyrazamine)、氟啶胺(Fluazinam)、伐虫脒(Formetanate)、烟碱(Nicotine)、戊菌唑(Penconazole)、吡蚜酮(Pymetrozine)、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和戊唑醇(Tebuconazole)在多种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新规定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自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而伐虫脒在草莓中残留限量自2014年8月14日开始实施。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三楼ST29-30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030100 传真:0592-5030990
技术支持单位:
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