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2011年)
厦食协综[201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倡导食品行业严格遵守“诚实、公平、情义、服务”的商业道德原则,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和服务环境,根据市商务局关于2011年度继续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厦商务[2011]134号),我会决定在本市食品行业中,继续组织开展“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一、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到6月30日。
二、 评选不收费。
三、 评选活动主要内容
创建活动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纳税。
2、诚实守信。制定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商品资证齐全;商品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严守合同,履约践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杜绝侵权事件发生,培育和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3、制度健全。在质量、合同、财务、信用、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品牌、危机、发展规划等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相应的技术手段。
4、诚恳规范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广告信息真实、准确,不误导和欺诈消费者。
5、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
6、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参评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的各种经营类型的食品企业,且具有独立核算,包括各类食品销售、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销售企业。
其他详情请登录协会网站(www.xmfood.net),下载“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方案”和“报名表”,请各会员单位踊跃报名参评。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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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报名表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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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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