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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
经“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我会形成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以倡导文明、健康的经营理念,建立诚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评选活动实行政府指导,行业推动,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运作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推动我市食品行业信用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评选方法和原则
(一)评选方法: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由企业自愿报名,评选办公室审核推荐,厦门市商务局领导小组评选。
(二)评选原则:
1、企业自愿参加。
2、评选活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评选活动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
4、原则上每年组织评选一次。
5、评选活动原则上不向企业收取报名费、评选费。
三、评选活动主要内容、范围、资格
“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要求参评企业诚实守信经商,文明礼貌服务,对消费者负责,并建立完善的长效的信用管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在良好的服务环境中,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到放心的商品和服务。
(一)主要内容
创建活动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纳税。
2、诚实守信。制定商品质量长效管理规范,商品资证齐全,严格质量准入,品真质优;商品合理定价,质价相符,统一标签,明码标价,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遵守合同,履约践诺;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杜绝侵权事件发生,培育和维护自主知识产权。
3、制度健全。在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品牌管理、危机管理、发展规划等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行。监督保障措施完善,职责明确,奖惩分明。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并不断开拓创新。能够将供应商和客户关系管理、产品质量控制、信用风险控制、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或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
4、诚恳规范服务。具有以客为尊,服务至诚的服务理念。制定覆盖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服务标准,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广告信息真实、准确,不误导和欺诈消费者。
5、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厉行节约,倡导环保。严格遵守经营、生产规程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和劳动者人身、财产安全。
6、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参评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的各种经营类型的食品企业,且具独立核算,包括各类食品销售、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销售企业。
(三)参评资格
1、企业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有营业执照,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营业年满两年以上,有近2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的生产销售企业。
2、依法持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3、具有国家或省、市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4、经法定机构证明,企业注册资金真实、合法、无谎报、无资金抽逃等行为。
5、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质检部门核准范围,无超越经营范围行为。
6、依法纳税,无偷税漏税行为。
7、企业主要负责人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8、企业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真实、准确、无虚报行为。
9、企业是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且为本会会员(非会员的食品企业在履行入会手续后可申请参加评选工作)。
10、企业报名参加 “厦门商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须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加盖公章的“厦门商业诚信企业报名表”(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的录入格式可以从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代码证和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上两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7)税务局出具近年的完税证明。
8)已获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体系等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9)相关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品牌管理、危机管理、发展规划等资料的复印件。
10)其他与“诚信”经营有关的资料,如: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商品合理定价质价相符、履行社会责任等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内容的资料。
各参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 “厦门商业诚信企业报名表” (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的录入格式可以从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网站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我会评选办。经协会评选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评。
四、评选标准
由于参评企业的类型不同,我会按照评选活动内容,依据商务部“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条件、标准进行细化,以表格形式(即评选表)向商务局报备后通过一定形式向企业公布,作为参评依据。
五、评选方法
1、评选办对参评企业的报名表、信用资质及自评表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评选办分组对参评企业进行考评。采用方式:
(1)听:听取企业对信用管理作全面汇报。
(2)查:查阅信用管理相关制度资料。抽查商品质量、计量执行状况及相关供应商和银行等有经济往来的信用反馈。
(3)看:看消费者、企业员工及相关单位的反映材料。看现场信用管理的价格、标识、公示、承诺文字等等。
3、评选办将考评结果汇总后,初评出符合“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标准”的单位,择日在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网站(www.xmfood.net)及上公示一周。其间若收到消费者投诉或相关信用部门投诉,一经查实有失信行为,即取消评选资格。
4、评选办选出“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后上报市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5、被评为“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由市评选领导小组授予证牌。
6、“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称号,实行滚动管理、退出机制,凡出现违背本方案第三项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称号,收回证牌。
六、评选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每年第一季度末在食品协会会刊、网站(www.xmfood.net)发布信息,动员企业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本年度6月30日止。
参评企业自行在我会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加盖上公章,并携带上述必须提交的材料到协会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审核。评选办于当年度7月31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通知参评企业。
第三阶段:自评。参评企业依照评选表逐类逐项进行自评,于当年9月底完成并报送我会评选办。
第四阶段:评审。对参评企业的报名表、信用资质及自评表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认真评审后,评选办(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对参评企业逐家考评。
凡达到评选表所列项目百分90%以上达标者,提交评选领导小组审核。于当年11月底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第五阶段:授牌。经市商务局评选领导小组研究,评选出“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并通过我会网站(www.xmfood.net)公示获选企业名单,一周后若无投诉,就视同确认。即上报商务部备案并由我会登入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输入参评企业资料,尔后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授牌。
第六阶段:宣传。配合销售旺季,结合开展“诚信经商月”活动,掀起“诚信经商”活动高潮。同时,邀请对诚信经商和活动表现突出、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深受消费者好评的企业作经验交流发言,并请被授牌的企业发出“全市商业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发动企业签名,营造我市诚实守信、创建和谐商业的氛围。
七、组织机构
由市商务局成立“厦门市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
1、评选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熊衍良(厦门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周山华(厦门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
傅如荣(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曾诺特(厦门市商务局老干处处长)
潘成义(厦门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调研员)
涂坚忠(厦门市商务局国内贸易处副处长)
齐海鹰(厦门市商务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戴碧忠(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会长)
欧鹭红(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树藤(市同安区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贺迎芳(厦门市商业联合会餐饮同业公会会长)
王贵卿(厦门市茶叶协会会长)
陈惠玲(厦门市商业联合会酒类同业公会秘书长)
曾立斌(厦门市商业联合会连锁经营同业公会会长)
毛振亚(厦门市休闲保健行业协会副会长)
谢启栋(厦门游艇行业协会会长)
苏贵强(厦门市网络零售企业协会副会长)
赵 玉(厦门市工艺品(进出口)协会秘书长)
许荣旗(厦门市石材商会会长)
许鸿通(厦门市拍卖协会会长)
2、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评选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戴碧忠(食品行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黄宗兴(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
成 员:潘成义(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调研员)
高 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处长)
姚 彧(市经发局行业规划处处长)
杨先德(市市场协会秘书长)
许永浩(食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骆国辉(食品行业协会肉类同业分会负责人)
林 蓉(食品行业协会综合部部长)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1 :
食品企业诚信经营示范企业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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